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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安成律师,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执业证号:14304201510413535。擅长民商事案件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、经济合同等,办理的案件经常宁报社等媒体报道。执业多年来,实践经验丰富,形成了自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吴安成律师
手机号码:18975414795
邮箱地址:429346748@qq.com
执业证号:18975414797
执业律所: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常宁市东风广场人民金行五楼
一、签订债权债务清偿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
1、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文本的起草
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,就进入协议签约阶段,自然,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协议文本的问题,一般来讲,文本由谁起草,谁就掌握主动。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,还有一个过程,有时,仅仅是一字之差,意思则有很大区别。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,认真考虑写入协议中的每一条款。
2、明确债权债务清偿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
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。因此,要求签订协议的双方都必须具有签约资格。否则,即使签订协议,也是无效的协议。在签约时,要调查对方的信资情况,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,证明其合法资格。一般来讲,重要的谈判、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。
3、债权债务清偿协议要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、违约的责任
许多协议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,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。这样,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,架空了协议或削减了协议的约束力,还有一种情况是,有些协议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,即使是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、义务,但如果协议条款不明确,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。
4、争取在我方所在地举行协议的缔约或签字仪式
比较重要的谈判,双方达成协议后,举行的协议缔约或签字信式,要尽量争取在我方举行。因为签约地点往往决定采取哪国法律解决协议中的纠纷问题。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,如果协议中对出现纠纷采用哪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,一旦发生争执,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据协议缔结地国家的法律来做出判决或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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